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工程索赔过时,具体如何操作

保险赔偿
2023-09-26 05: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工程索赔有如下原则:第一、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第二、及时、合理处理索赔。第三、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第四、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的索赔事件的发生。施工企业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遭遇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索赔贯穿在整个承包工程工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范围比较广泛,其分类随着角度、方法不同而不同,大致有以下几种:工期索赔。因工程量、设计改变、新增工程项目、发包方迟发指示,不利的自然灾害,发包方不应有的干扰等原因,承包方要求延长期限,拖后竣工日期。费用索赔。由于施工客观条件改变而增加了承包方的开支或承包方亏损,向发包方要求补偿这些额外开支,弥补承包方的经济损失。法律依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一)项目经理为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四)向社会公布曝光。
  • 工程索赔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以合同为依据,处理索赔必须做到有理有据;
    (二)合理原则。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三)时效原则。处理索赔事件时进行时效检查,调解、仲裁、诉讼不得违背时限方面的要求;
    (四)协商处理原则。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行使裁决或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