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的户口和父亲在一起,离婚的母亲能回到监护权吗?

2023-09-26 07: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回监护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就应当予以批准;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子女应当按照哺乳母亲的原则抚养,哺乳期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有下列情形可以变更监护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与对方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要回孩子监护权的规定是: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是可以要回孩子监护权的。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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