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继承人继承遗产应承担哪些责任

遗产继承
2023-09-26 08:3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人继承遗产要承担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 法律分析: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除非当事人自愿放弃了继承权,或者拖欠的债务和税款已经超过了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那就意味着全部的遗产都得清偿债务和税款,不够的部分继承人不负责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法律上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主体有:
    1.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被继承人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
    3.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
    4.被继承人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
    5.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时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6.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可以分得适量遗产。
    另外,在应当知道受遗赠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的受遗赠人,也可以接受遗赠人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