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两个孩子,一个孩子18岁了,一个女儿已经结婚,其女婿和女儿已经在我们村落户。他们的小男孩已经十个月了,因此在我们村申请一块宅基地,村委会已经通过了,可是镇政府不予批准,镇政府说:只有两个男孩的才能批准。招女婿在村里落户的不予批准。请问我们到什么部门咨询。

2019-06-10 12:55: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确权证)可以过户给当事人的女儿,前提是家族成员协商一致,并符合如下条件: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本地的省级地方立法。
  • 申请人申报收养子女户口受理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收养人双方签字);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养人抚养能力证明;

    6、收养人医院体检证明;

    7、《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8、民政部门公告;

    9、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被收养人的,提交被收养人生父母与收养人血亲关系的证明材料;

    10、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申请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权利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材料、同意落户证明;

    12、在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做的DNA打拐比对材料。
  • 关于法定结婚年龄降到18岁,相关规定如下: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
    现行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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