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6年来,我借给别人20万,中途给了几万,欠条没换,玩得回来了吗?
-
及时起诉或者代位求偿
-
1、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要回,具体的情形如下:
(1)、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签订还款协议,债务人愿意还款的,
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债权人可以要回借款;
(2)、债权人可以收集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
证据,证明未超过诉讼时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多年前的借的钱现在是否能要回取决于对方是否提出了时效性的抗辩。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案件还是按照正常情况审理。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庭审时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成立时,人民法院有可能判决债权方败诉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