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有个朋友的哥哥在去深圳看望朋友的路上被抢劫,之后反抗却被歹徒杀害身亡。凶手4人已经被抓到了,现在拘留中。可是凶手被抓到现在已经过去6个月了,可却迟迟没有开庭审判,我想请问各位律师朋友,抢劫杀人刑事案件从被拘捕到开庭,以及判决的期限各是多久呢?我也很替朋友家人着急,希望可以得到正义的审判!
谢谢各位为我们免费咨询的律师了!

刑事辩护
2018-08-12 11: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 刑事案件的时间,应该从犯罪嫌疑人归案起计算,到判决大致需要四到六个月。案情简单的经历时间会短一些,案情复杂的时间会更长一些。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抓到之前,虽然已经立案,但时间无法确定。
    从犯罪嫌疑人归案起,到判决需要经过几道程序过程:刑事拘留→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开庭审理→判决。
  • 数罪并罚,应判处死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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