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给别人担保,现在不想担保,怎样才能,退出保证?

抵押担保
2023-09-26 11: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您与对方签订的是什么性质的担保呢?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呢?不同性质的保证,您需要承担责任的条件是不同的
  • 不想给别人作担保要解除担保的,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一般是不能申请撤回担保的。
    担保协议是担保与债权人签订的协议,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协议的当事人,不需要签订确认。
    但是如果存在可以撤销的情形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的,具体如下:
    1、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可以申请撤销。
    4、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申请撤销。
    5、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