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房屋继承转让是否必须放弃遗产

遗产继承
2023-09-26 12:0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可以放弃房屋遗产继承,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则不可以放弃。
    继承权的放弃必须以配合履行法定义务为前提条件。
    如果在遗产分割后再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还是视为接受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 房屋继承权不可以转移,因为继承权和身份相关联,当事人可以先继承遗产,再将遗产赠送给他人,但是不能直接将继承权转移给他人。当事人不想要继承遗产的,可以主动放弃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继承权作为一项法定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只要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放弃房屋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房屋继承人放弃了对该房屋的继承权。因此,房屋的遗产继承可以选择放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