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购一套二手房,以前没有房产,需要交纳房产税吗?

2019-06-10 13:38: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条文及房产税征收的原理,从法理上来看转租人不应缴纳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因此,国务院通过列举的方式在条例中就房产税纳税义务人加以了明确。除此之外的一切人,均不构成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即使在产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情况下,转租人承担先行代为缴纳房产税的义务,但即使如此,转租人也只是代缴,而房产税的实际承担人仍然应当为产权人。
      所以,转租人不应缴纳房产税。至于房屋产权所有人是否应当按转租收入缴纳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这里所指房屋的租金收入应当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取得的所有收入,而不是最终的承租人支付的所有承租费用(房产的真实租金)。
    从转租的过程分析,一般真正的承租人只有一个,即最终的承租人,他支付的租金在产权所有人(出租人)、转租人之间分配,在加价转租的情况下,加价部分收益归转租。
  • 房屋买卖即房产过户,需要交的税费如下:
    买方
    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
    1.5% (商用用房,二次购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
    0. 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卖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
    0. 05%
    3、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
    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两年)
  • 根据房子面积、首次购房等情况,如下:
    1、测绘费
    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
    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
    1.5%,非首次或超过144平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
    5.6%卖方缴纳,因满五年可减。
      需要出具无房证明,过户时可享受首次购房优惠,并把营业税申请减免。
  • 交房税有许多问题需要注意,以下是需注意的地方:
    一.契税。
    1.契税交纳时间。按照法律规定,契税应该在办理房产权证之时交纳,不过有多数的开发商和物业会要求在入住之前就交纳,根据法律法规,业主有权拒绝此时缴纳。
    2.契税收取人。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向业主收取契税,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唯有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所制指定的单位才有权征收。
    二.交房费用。业主在收房时候按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规定,交齐了应交纳的购房款项,开发商此时应将钥匙给予业主。若是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曾有过承诺,另外则应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三.物业费。提醒广大业主在集体收房时及时沟通,以免被开发商等钻空子。据传,物业费审批部门会就物业费的价格来征求小区业主的意见,还会有电话录音,且这件事只有开发商这边知道。
    四.取暖费由物业公司代收的取暖费,买房人无需在入住之前就交纳的,也有权利拒绝交纳在办理入住前的供暖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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