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班,受伤。法院判决下来,律师不去执行。请问我要怎么办,事情已经过去几年了。
-
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是:
1、申请的材料不全面;
2、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实效。除此之外,应当受理。对于第1条,补充好材料即可;对于第2条,需要有
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时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在工地受伤,构成工伤的,用人单位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由劳动部门责令其履行工伤赔偿责任;
2、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追究用人单位的工伤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