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如何,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9-26 13: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1)定金是否能随合同的权利的转让而转让,应取决于债务人的意愿。(2)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事先约定,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支付定金的,则定金不随主权利的转让而发生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
    1、如果定金债权全部转让的,则债务人只需要向受让人履行全部的债务,包括从债务。
    2、如果定金债权部分转让的,则债务人需要向债权人和受让人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具体是:
    1、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代债权人地位;
    2、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对债务人而言,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