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具体是:
1、原债权人脱离
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代债权人地位;
2、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对债务人而言,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
占有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