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下发了调整岗位的通知,我写明了意见,变明了,不同意不合理的调整岗位。我还需要书面说明给公司送货的具体原因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9-26 14:2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调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调岗,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对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公司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后,也可以更改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去当地劳动局调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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