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合同,首先要对签订合同所要实现的目的有准确清晰的了解,其次,合同内容需要具备下列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
2、合同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
3、价款或者报酬;
4、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5、
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办法。
最后由当事人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