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教:我的车购买车险,但未购买车损险,现第三方追尾,对方全责,在交警快处中心已处理,现对方已没有钱为由不愿支付维修费,我找了保险,保险以我没有购买车损险为由拒绝代位求偿,请问是否合法?

2019-06-10 14:09: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是追尾者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追尾者只有一个交强险的无责赔尝。这无责的赔偿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代赔。座位险只是赔车辆座位上的人员伤亡的。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如果你的车正常行驶,并措施得当,而前边的车突然刹车,又不属不可抗力,那么前面的车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 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后,对方如果不承认,可以搜集其不承认理由的相关证据,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复核。如果没有提起,那么无论对方是否承认,事故责任认定书便为既定事实,没有什么可说的。
    如果涉及赔偿问题,可以走诉讼程序,一般法院会以事故责任认定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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