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借据,现在手机打不通,到法院可以起诉吗?

债务追讨
2023-09-26 15: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
  •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带着借条和收据去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欠款纠纷案件,诉讼费用取决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金额大小。如果不超过一万元,则交纳案件受理费五十元,超过一万不满十万的部分,按照2.5%的比例交纳。具体缴纳多少,应按照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确定。此外,原告还有可能要交纳申请费、证人等出庭作证的费用。
    根据现行民事诉讼相关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民事诉讼相关
    根据现行民事诉讼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事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按照法定的标准缴纳诉讼费用。对此,《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诉讼费用包括三项内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作证支出的费用。首先,对于案件受理费,不同类型的民事案件,其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法不一样。对于财产类案件,根据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数额,分段累计交纳。例如,如果不超过一万元,则交纳案件受理费五十元,超过一万不满十万的部分,按照2.5%的比例交纳。如果超过十万元但不超过二十万元的,该部分按照2%的比例交纳。具体缴纳多少,应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确定。因此,欠钱不还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取决于欠款的数额。此外,如果有申请事项,或者有证人等出庭的,原告也应当预交相关的费用。上述诉讼费用最终由谁承担,取决于谁败诉,败诉一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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