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殴打他人,行政拘留三天,坐牢后,还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行政复议
2023-09-26 15:5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拘留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复议机关会立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当事人对殴打他人的行政处罚不服时,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九十四条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
    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打人被行政拘留的,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申请缓执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可以暂缓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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