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车昨天发生了交通事故,我的车上人受伤了,对方的车撞到了我车右后门,我的车上人受了重伤,一人受了轻伤,人被送往医院治疗,交警到现场调查,责任还没有分开,我接下来该怎么办,我的车上人的医疗费是谁给的,我现在已经付了费用,现在付不起了,对方也是全险,我是全险。对方的腿受了轻伤。谢谢你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26 16: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可以先找保险公司理赔,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方承担。协商不成 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协商不了的话可以起诉的
  • 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好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双方事故责任确定,对方负次要责任,需要承担30%的责任,该部分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