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银行卡因电信诈骗被异地公安冻结,只能等案件解冻。还有别的办法解冻吗?

2023-09-26 17:1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卡涉及诈骗被冻结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申请调查。
    公安局不可以直接冻结个人银行账户;如因办案或司法需要,公安局需报请法院冻结涉案相关银行账户;法院发函给银行方面,银行回复并签字,按规定冻结该账户;一般冻结期限是六个月,根据需求可延期一次,一般延期为三到六个月;如涉嫌违法等,可对账户进行永久冻结。
    一般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多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立案侦查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争议的,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有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银行卡被异地公安冻结是不可以在当地解冻的,必须去冻结银行卡公安局的所在地才能申请解冻。银行卡被异地公安局冻结,一般是银行卡涉嫌案件,比如诈骗案等,有赃款经过该卡,被公安机关进行冻结,要到主办单位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才能解冻。
    银行卡被异地公安冻结,银行是没有权利解冻的,而且各地公安局都是独立的单位,所以当地公安局没有权利插手异地公安局的案件,若是不想去解冻,也可以等案件完结后自动解冻,但是前提是保证该卡里面与案件毫无关系,否则持卡人还会被公安局问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这种情况下造成的银行卡异地刑侦临时冻结三天,3天后不会自己解冻。
    具体如下:
    1、银行卡被异地冻结一般时间是6个月,通常是由于公安机关侦查等的需要,就将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等冻结6个月;
    2、这是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的,个人想要申请解冻需要提交申诉书以及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无犯罪事实。当6个月到期以后,公关机关不继续冻结,则该卡片的冻结状态自动解除。
    3、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还可以延期三个月。只要案子没有结束,就一直会被冻结,如果案子结束了,冻结的银行卡6个月之内会解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一、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一、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一、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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