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自愿的情况下,男方未成年,女方成年,这是违法的吗?

子女抚养
2023-09-27 02:37: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成年双方自愿性关系一般不违法,但女性未满十四周岁的除外。在男女双方自愿且已满16周岁的条件下发生性关系不属于违法。以14周岁作为区分是否幼女的年龄段,满14周岁,即不再属于幼女,也就不再受法律的特殊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也不属于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强奸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4、主观要件。强奸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 已满十四周岁的,自愿发生关系不犯法。不满十四周岁,即使自愿,也违法。但是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法律分析:成年人与已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如果双方是完全自愿的,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但从道德上会受到非议;如果因为自愿发生性关系,造成女方身体伤害的,比如:流产等,造成女方不能生育等情况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违背女方愿意,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双方都未满14周岁,那么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男方已满14周岁,女生未满14周岁,即使女方属于自愿,男方也构成强奸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