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房屋买卖
2023-09-27 08: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如下:
    1、符合当事人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
    2、开发商被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
    3、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无法交付;
    4、房屋出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购房者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退房: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进行退房;
    4、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承租人既不支付租金,又不腾退房屋的,出租人不仅可以承租人支付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还可以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
  •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法律依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