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孩子一直在女方家里,然后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孩子带走,不同意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9-27 09:1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您不同意离婚,可以就夫妻关系尚未破裂为由进行答辩;如果您同意离婚,可以就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为内容进行答辩。对于孩子抚养权的,法院一般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孩子的归属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如果您不同意离婚,可以就夫妻关系尚未破裂为由进行答辩;如果您同意离婚,可以就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为内容进行答辩。对于孩子抚养权的,法院一般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孩子的归属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果您不同意离婚,可以就夫妻关系尚未破裂为由进行答辩;如果您同意离婚,可以就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为内容进行答辩。对于孩子抚养权的,法院一般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孩子的归属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