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集团内子公司调入子公司,工伤10级。是否可以获得一次性医疗和一次性就业基金?

工伤索赔
2023-09-27 09: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工伤达到伤残等级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如果当事人无法从事正常体力劳动,可以和单位协议调换工种,或者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得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终止劳动关系,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至四级伤残的,应由单位支付的费用,从破产财产中清偿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交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并负责支付相关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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