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待遇争议后当事人要起诉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经过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后,当事人不服裁决的;
2、未超过规定的时间,也就是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日之内;
3、有符合条件的原告和被告;
4、属于该法院的管辖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