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套房子,交了40000元订金,但是当时是说按揭返还首付,在20年返完给我,我没有那么多钱,他说可以在他们公司小额贷款,9.4万,9.4万2年之内付清,按月给9.4万元的利息,按0.012算,但是现在他说小额贷款不贷交我付完首付才返还,否则不返还首付的钱。所以我现在不买了,他没有兑现当初的诺言,我可以退换订金吗?

2019-06-10 15:58: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你好,小额贷款无利息的那种要去当地人社局申请,一般流程是:一是咨询申请人相关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交能证明符合贷款对象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审核和分析推荐意见。二是实地调查申请人的资产状况,分析其市场前景、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并形成书面分析意见后,填写《小额担保贷款调查审批表》。
    三是担保中心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措施,并进行审验。四是担保中心派专人在核准借款人符合贷款规定后,提交审保委员会具体研究并同意后,由担保中心出具《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函》,由借款人到与担保中心签定协议的商业银行办理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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