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老婆消失了四年,现在回来离婚了,这几年小孩的学费可以向他要一半吗

子女抚养
2023-09-27 10: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小孩学费的分担方式:双方可以协议分担,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让法院判决分担。因学费属于孩子的抚养费,所以法院在判决时一般会让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负担学费,至于负担费用的多少,则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小孩的学费分担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学费纳入抚养费中,按照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的方式、金额、期限等要求进行分担。且前述抚养费一般按父母月总收入或当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离婚后子女大学学费由父母双方一起承担,如果父母双方对于抚养费有约定的,可以跟从约定的进行负担。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