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说立案以强奸未遂立案,但是告诉你有可能以强制猥亵罪处理,合理吗?

其它
2019-06-10 16:10: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强奸案件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对犯罪的追诉时效是两年,但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所以应在两年之内.但是在实践中,如果真的等两年再报案,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的,除非证据确凿.时间越长,对被害人越不利,一般法院在被害人没有当时报案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判得比较轻。
  • 根据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构成强奸未遂的条件应包括以下几点:
    1、主观上有违背妇女意志,实施强奸的故意;
    2、客观上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实施了强奸妇女的行为;
    3、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强奸未能得逞。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有奸淫妇女的意思,并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是否认定为强奸未遂要看案件整个过程中行为人有没有违背妇女的意志。若违背意志则可以被认定为强奸未遂。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导逞。”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已经开始实行刑法规定的某一具具体犯罪的客观上的行为。
    没有得逞是指没有完成犯罪,未遂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如果不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就达到既遂,其社会危害性比预备犯更大,因此,更需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毕竟没有达到既遂,所以,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附带民事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 关于猥亵罪的认定,猥亵罪与一般猥亵:
    1、要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
    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3、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