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最近我父亲单位要补发房贴。由于我父母都已去世。单位让我们子女写一个授权委托书并推举一个委托人到单位去办理相关手续。单位说委托书要公证。现在有一个问题,我们二个子女,由于我姐姐是一个精神病人,长期住在医院,是无行为能力的,她如何去公证,我是否能让医院开一个证明(她有精神残疾证)。还有我姐姐的监护人原来是她老公,她老公已去世,她子女在国外,现在没有监护人,平时都是我照顾的。请问该如何公证。谢谢!

公证
2019-06-10 16:1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病人犯法并非都不承担刑事责任,不予判刑。根据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实施犯罪时,完全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对实施犯罪行为时尚未丧失辨别力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r任何国家的刑法,对故意犯罪的惩罚都比非故意犯罪的要重很多,因为刑法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r对正常人来说,尽量远离精神病人,生活中保持平和心态,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男方死亡,共同财产(包括50万赔偿款)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部分为遗产。遗产分配: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按人头平均分配。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
    按本案情况,按第一顺序继承,兄弟姐妹不分。
    在分配时,应照顾老人、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生前照顾多些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