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没有过错,没有结婚证,没有孩子,女方以性格不合适为由提出解除婚姻。总时间一年半,实际同居时间不到半年。根据以上情况,女方需要退彩礼。如果她应该退多少,谢谢

彩礼
2023-09-27 11: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除了存在以下情况,其他情形都不用退彩礼:
    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除了存在以下情况,其他情形都不用退彩礼: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就离婚的;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并且离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的,女方一般需要返还彩礼。因为解除同居关系属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应当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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