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法司法解释了关联方的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27 11: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法关联关系的规定是:
    1、关联关系一般是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2、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规定。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关联方是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与该企业受同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母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应该也包括控制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构成关联关系。本单位的职工或其它个人若属于前述关系人员,则属于关联方;反之则不属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五条 第一款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 《公司法》对于关联关系的规定如下:
    1、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关联关系一般是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关系等其他规定。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