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父母给买房写上儿媳和儿子的名字,婚后如何分割离婚的房子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27 12: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父母给买的房,离婚后分割方式如下: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如果明确表示是对夫妻的赠与的话,那么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也可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2、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本应该属于其一人,但如果房产证加了配偶姓名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3、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共有,可以一人一半或者按出资份额分割。另外,如果房子是父母买的,在以下这种情况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男女双方父母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再赠与夫妻两人的,可以算作是夫妻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3、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