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方面终止合同赔偿标准,法律上如何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7 12: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工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
    1、用工单方终止合同,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用工单位违法终止的,应依照本法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劳动者存在过错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等。
  • 如果是因非《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原因,由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该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标准,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一般来说是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以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单方终止合同的赔偿标准是如果当事人有过错的,合同中约定赔偿方法和金额的,按其约定;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的,按照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如果当事人无过错的,则不担责。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