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条有名称和偿还日期,但没有欠款人手印,这个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债务追讨
2023-09-27 12: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依法打的欠条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欠条是否有效与是否写明欠款日期或还款日期无关,只要该欠条是债权债务双方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欠条没有写明欠款或还款日期,当事人可以协商修改或重新出具欠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欠条无论经过多长时间都不会失效。欠条通常是民事主体应付但欠付他人资金或物品时,书写的凭证性文书。欠条应载明双方主体信息、欠付资金或物品的原因、欠付标的的详细信息、归还的方式、归还的时间等并由欠条出具人签署姓名或盖章。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还应注明证明人或担保人信息并由此签字。欠条应在完整的纸张上书写、字迹清晰、内容明确具体。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小概念。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应当向法官陈述一下欠条是基于什么原因形成的,以说明欠条的由来并最终使得法官采信欠条上所记录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可能很多人都以为借条跟欠条是一样的,其实他们是有区别的。
    1、共同点:借条、欠条,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
    2、区别: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欠条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可以把两者通俗的理解作种属关系,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是小概念而已。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了;
    3、所谓借条、欠条“效力”大小的问题,其实就是指借条、欠条的证据效力,即借条、欠条对某种债权债务事实的证明效力大小的问题。借条和欠条除了都可反映某种债权债务的关系和事实外,两者无论从外在的表现形式、体现的内涵大小,还是形成的原因来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过不能简单的比较其证据效力的大小,并进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结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