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只要我回家,老板就不会给我发工资。还没有

讨薪
2023-09-27 14:3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板不发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规定了工资的发放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不得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确实存在客观情况的,如遭遇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的,或者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工资支付可以适当延期。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法律分析:老板不发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规定了工资的发放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不得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确实存在客观情况的,如遭遇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的,或者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工资支付可以适当延期。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法律分析:老板不发工资可以先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纠察大队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查处并发还工资及赔偿金,如果不能解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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