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界定的范围是:
1、行为人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即家庭暴力具有类似于《刑法》中
故意伤害罪等“结果犯”的特点,没有一定的伤害后果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
2、家庭暴力造成的家庭成员的伤害后果,包括人身和人的自由受到的侵害以及精神上的伤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