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办理子女放弃房地产继承公证,法律有哪些规定?

遗产继承
2023-09-27 14:4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子女放弃房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依法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采取书面的形式,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机关予以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自受理该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子女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办理的,可以向父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应材料:本人签字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本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的死亡证明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子女放弃房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依法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采取书面的形式,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机关予以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自受理该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