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务员欠债无力偿还会怎样,法律规定是什么?

债务追讨
2023-09-27 15: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务员欠债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否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的,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后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如果没有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也就是从工资里面扣。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 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有以下方法处理:一般情况下,公司可召开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出重整(合并、分立)、和解,偿还到期债务,若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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