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作证才有效。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
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
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是因
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并且代书遗嘱须经合法证明属实。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