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继承权公证书在哪里办理,法律如何规定

遗产继承
2023-09-27 15: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权公证书的办理地点规定在《公证法》第二十五条中: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 继承权的公证手续:
    1、当事人到公证处提出继承权的公证申请;
    2、当事人提交身份证明、申请书等公证手续所需的材料;
    3、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
    4、公证处经过审查,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合法、充分的,需要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公证手续,并且依法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遗产继承公证书在公证处办理。需要注意:
    1、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者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
    2、遗产为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事实和法律、法律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