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农民房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宅基地补偿,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
(2)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这个包含了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具体要参考当地制定的补偿标准实施方案。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
房屋拆迁程序有哪些
房屋拆迁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市、县级人民政府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征收补偿费用筹措到位;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及时将房屋征收的决定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告;
3、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房屋补偿协议;
4、按照补偿协议支付补偿费用后,对房屋实施拆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