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付了全款,没有签订购房合同

房屋买卖
2023-09-27 17: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了全款没签购房合同的处理方式是向开发商要求退回部分房款,先按照按揭的30%的首付款的方式交钱,等预售证办理下来签合同时再把剩余的房款补齐。
    法律依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 没有签订购房合同是不可以要求全额付房款的的。购房合同是房屋买卖双方进行房屋买卖活动的证据依据,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违约条款的规定和救济方式的规定都有约定,所以,签订购房合同是全额付房款的前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法律分析:没有签订购房合同是不可以要求全额付房款的的。购房合同是房屋买卖双方进行房屋买卖活动的证据依据,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违约条款的规定和救济方式的规定都有约定,所以,签订购房合同是全额付房款的前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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