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期限类型都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8 04:3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的期限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种类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劳动法》规定合同期限有下列种类:固定期限(即六个月、一年、三年、五年等有确定的终止时间的合同)、无固定期限(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几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