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正式逮捕后多久审判,法律如何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9-28 06: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正式逮捕了一般多久会判
    1、正式逮捕后一般被判的时间需视情况而定:
    (1)一般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
    (2)对于案情比较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一个月;
    (3)案件移交法院之后,审查起诉的时间通常是一个月,对于重大案件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
    (4)对于补充侦查的,会以两次为限,每次都是一个月;
    (5)被害人对于起诉,或者是不起诉的决定时间是七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特殊侦查羁押期限】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二、逮捕适用于哪些情形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会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 正式逮捕后,一般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其中侦查2个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有可能延长时间,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 一、一般批准逮捕后多久宣判
    1、批准逮捕后,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从逮捕后公安继续侦查,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受理排期开庭审判。一般不超期羁押的话,也要五个月左右才能够到法院审判,法院一个月内会宣判,不超过一个半月,也就是说要半年以后,如果有超期或者是补充侦查的情形,大致要一年的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被逮捕后进行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被逮捕后进行取保候审的条件一般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