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人任用我的名字做表情包

网络侵权
2023-09-28 07:3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姓名被冒用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任何人不能盗用、冒用他人姓名,该行为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姓名权被他人侵犯的,当事人应该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一般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 冒用他人名字,实名举报的不犯法。冒用他人姓名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被侵权人有权实名举报冒用其姓名的侵权人,并可以请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