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车时交付的押金可以退还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9-28 08:5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买车押金能退吗
    1、买车的押金不一定能退。要确定是定金还是订金。所以大家交押金时一定要慎重。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押金的作用是什么
    1、押金能有效地保障债权的实现,降低交易费用,从而保障交易安全。押金是一种物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自由决定在押金中抵扣,这是一种最直接、最有效的保护方法。保证,要找保证人承担责任,除繁琐的法律程序外,由于执行难的原因,胜诉了也未必能从保证人处拿到钱款。即便是抵押、质押等,设定权利后还需要登记,费时费钱;未登记的,轻则不得对抗第三人,重则无效,得不到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即便是有效的抵押、质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还需要对抵押物进行协商处理或诉诸法院;
    2、押金能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的利益,起平衡器的作用。对给付押金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往往是先为给付义务,先为给付方的期待利益的实现依赖于后为给付方的自觉履行,先为给付方显然承受着较大的风险。后为给付方,债务人给付押金可以分散或降低先为给付方的风险,平衡双方利益,其实也就是消除了债权人的后顾之忧,会促成双方达成交易,从而加快经济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
    3、押金既然是一种物的担保,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
  • 订车的押金可以退。在订车时交付的押金,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如果最终没有购车的,所交的押金可以要求退还。如果购车人最终没有购车的,在有权要求退押金的同时,也应该根据双方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购车押金不退是否违法,需分情况而定。如果合同期满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押金应该退还。若不退押金那就是违法的。如果当事人一方有违约情形的,合同中约定此种情形押金不予退回的,不退押金就是合法的。
    定金与押金的区别是什么
    1、定金在实践中适用的情况比较多,一般出现在加工承揽,买卖等合同中。
    2、在金额上,押金的金额一般等同或接近于合同标的物,而定金一般相当于标的物的百分之几十。
    3、押金具有代替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而定金带有一定的违约惩罚性,休现合同双方的利益,其目的性在于督促双方都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