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侦查手段:
(一)技术侦查手段:
1、讯问犯罪嫌疑人;
2、询问证人、被害人;
3、勘验、检查;
4、搜查;
5、扣押物证、书证;
6、鉴定;
7、辨认;
8、通缉
(二)技术侦查措施。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