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法庭上起诉离婚,因为女方联系不上,现在已经立案45天了。网上公告现在通知我开庭需要带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
2023-09-28 11: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开庭的时候需携带的材料包括:法院开庭的传票、身份证,以及需在法庭上提交的新的证据等。且在开庭前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若联系不到对方,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他形式送达开庭传票或诉讼材料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公告期满后,对方仍联系不到的,视为开庭传票或诉讼材料已送达,法院将对被告进行缺席审判并做出判决,再通过公告的形式送达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出庭需要准备身份证、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等,对于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开庭审理后,经法院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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