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拿我照片做遗照

遗产继承
2023-09-28 11:38: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侵犯肖像权的,一般不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而是由侵权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但具体的损失赔偿的标准则要按照当事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来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公民肖像权受到他人侵害后,可以通过与侵权人协商进行维权,如果协商不成的,被侵权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维权,被侵权人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侵权之诉,要求被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公民肖像权受到他人侵害后,可以通过与侵权人协商进行维权,如果协商不成的,被侵权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维权,被侵权人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侵权之诉,要求被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