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在一个娱乐场所当保安,有一天晚上有一个客人喝醉酒跟客人打了起来,经理去问也被打了,然后他们保安团进去(因为保安都会有棍子)不小心把那个人打成重伤了,现在派出所把保安团的人都抓了进去,关了几天了,他们的老板想去找那个被打成重伤的客人和解,那个人不肯,但是那个人是先动手打人的,请问会怎么判啊,我朋友参与了会不会有事啊,我应该怎么办去帮他呢

2018-08-12 12:4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人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先动手打人的人把自己手筋划断了,由对方负责,当事人没有责任。

      《刑法》
      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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