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律上应当规定警告属于什么处罚

行政处罚
2023-09-28 13:0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警告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罚款是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处罚形式。
    罚款跟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4、法律依据不同。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 法律分析:
    警告只是行政处罚中精神罚的一种具体形式。行政主体依法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作出的书面谴责和训诫,这也是其执行方式。警告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制裁性质。警告的目的是向违法者发出警戒,声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法,使受罚人精神上受到损害,促使其引起应有的注意和警惕。1.行政处罚的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档案行政处罚的规定有哪些?
    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它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 1、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知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道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行政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度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三)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五)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六)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八)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五)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的。
    第二十二条 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