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件显示签收了,但是我没找到件,快递电话也打不通,联系商家一直在敷衍

消费者维权
2023-09-28 14: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向快递公司投诉


  • 第一时间联系在线客服,拍照留证据,甚至把快递员一起拍进去,意思是让他作证。也可以保留证据,向国家邮政总局提交举报。
    知识扩展:
    用户首先向提供直接收派的快递公司进行投诉。 如果问题没能得到妥善解决,用户可以拨打该快递品牌服务电话,向其上级企业投诉。 如果对上级企业的答复仍不满意,用户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诉。 
    根据法律依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据实赔偿。(二)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因此,对货物毁损快递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一是要选择规范的快递公司。尽可能选择信誉好、服务好、经营规范、证照齐全的快递公司。寄递之前最好查看快递公司的营业执照,同时约定好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的解决办法,以免事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 可以直接向经营快递业务企业进行投诉处理。
    依据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扩展资料:
    快递的相关要求规定:
    1、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停止经营的,应当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2、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企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经过安全检查的快件作出安全检查标识。
    参考资料来源:
    中央人民政府-快递暂行条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